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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個人購買使用醫療器械的消費提示。消費提示強調,個人購買使用醫療器械需遵照醫囑和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
近日,有媒體反映,有消費者自行購買在家中使用的減脂儀、光療儀等醫療器械存在使用效果不理想,甚至造成身體損傷等問題。對此,國家藥監局強調,基于醫療器械的預期用途,絕大部分醫療器械在醫療機構內由具有資質且經培訓合格的醫護人員使用。依據《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第十條,由消費者個人自行使用的醫療器械,其說明書應當具有安全使用的特別說明。
國家藥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可由個人使用的醫療器械前,請向醫護人員咨詢并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遵照醫囑和產品說明書使用醫療器械。此外,購買時還要注意查看醫療器械產品是否具備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或備案憑證,生產經營者是否具有合法資質,售后服務是否有保障等,并索取購物發票。有關產品注冊許可或者備案信息,以及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信息,可在國家藥監局官方網站相關欄目上查詢。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可及時向所在地藥品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也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記者胡芳)
來源:中國醫藥報